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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注意:符合这些条件,中考可加分!

家长注意:符合这些条件,中考可加分!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6-05-28 14:59:10 2196阅读

迁安信息港消息(编辑:李贺娟)中考在即,每项关乎孩子分数的中考政策都备受家长关注。近日,小编从唐山市教育局获悉,10类考生可以享受加分照顾,对于符合条件的考生来说,这无疑是一件喜事。

据了解,以下十种情况,符合普通高中招生优惠加分范围:

1.军人子女中考录取优惠按照市教育局、市军分区政治部《唐山市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优惠暂行规定》(政联[2014]1)执行。

2.非军人烈士子女,照顾20分。

3.因公牺牲及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

4.农村户口独生子女,照顾10分。

5.“四侨考生”(即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和台湾省籍青年,照顾10分。

6.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照顾5分。

7.初中阶段获得唐山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一、二等奖的考生,照顾5分。

报考普通高中以外的学校除享受上述优惠外,还享受下列优惠加分:

8.体育全国比赛前6名、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照顾50分。

9.市级体育竞赛单项前5名、集体前3名、二级运动员,照顾20分。

10.省级三好学生、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省级科技发明创造者,照顾10分。

以上各类照顾加分只能选择一项,不累计加分。开虚假优惠照顾证明的,取消加分资格,并降低一个志愿档次。

据了解,享受照顾的考生,需在531日前向学校交验原始证明、证书和证件,并提供相关复印件。学校必须对享受照顾加分的考生姓名、班级、加分原因等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并公布学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军人子女按政联[2014]1号文件要求,备齐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于61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处。正常办理结束后再补办的各类照顾手续一律无效。

据迁安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我市中考加分政策已下发到各学校,在此,小编提醒中考学生家长,在限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好各项材料,以免错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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