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迁安一典型食品案件被公布!
迁安信息港消息(编辑:李贺娟)近日,小编从相关渠道获悉,日前,唐山市食药监系统公布了2016年第一季度“四品一械”(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典型案件,其中,涉及迁安一起。
据了解, 2015年11月27日,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迁安市迁安镇迁旺商行(法定代表人李红侠)经营不能辨识生产日期的“三和成”火腿肠。2015年11月30日,经批准,此案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给予以下处罚:没收不能辨识生产日期的“三和成”火腿肠11根;处以罚款5000元。
食品药品安全一直是市民关心的话题,为确保市民“舌尖上的安全”,迁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直在行动,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但在利益的诱惑面前,仍有商家铤而走险,做出违法违规行为,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诚信经营才是制胜之本,在此,小编提醒广大商家,合法经营,以免造成得不偿失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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