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金谷资产经营管理中心闫家店粮站仓房等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二期(西房式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迁安市金谷资产经营管理中心闫家店粮站仓房等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二期
(西房式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安市金谷资产经营管理中心闫家店粮站仓房等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二期已由迁安市发展改革局以迁发改审字[2014]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迁安市金谷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迁安市闫家店乡闫二村(原闫家店粮站)
2.2建设规模:混凝土排架结构西房仓1栋,建筑面积360㎡。
2.3概算投资:68.77万元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预计工期:工期日历天数为90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迁安市金谷资产经营管理中心闫家店粮站仓房等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二期共分西房式仓和东房式仓、消防水池及地坪2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同时投上述2个标段,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的投标报名系统上进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投标人需持“网上报名回执单”(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兆龙宾馆103房间(迁安市兆康路与丰安大路北行80米)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未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1日9:30时,地点为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环信用联社办公楼东半部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迁安市金谷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郎帅
地 址:迁安市燕山大路东侧
邮 编:064400
联系人:李巧云
电 话:13832811796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宏远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吉生
地 址:唐山开发区宏扬花园D10-8号底商
邮 编:063000
联系人:刘方
电 话:15376333416
传 真:0315-7107875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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