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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店子乡计生办认真做好2016年中高考加分工作

彭店子乡计生办认真做好2016年中高考加分工作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6-04-29 17:41:38 1794阅读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及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要求,本周彭店子乡农村独生子女中高考加10分工作圆满结束。

一、资格条件

农村独生子女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父亲、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为我省农村居民的;

2.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该考生无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或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

3.考生本人为我省农村居民的。

农村居民,指从考生身份审定当月起向前推算,具有我省农村户籍人口连续10年以上,依法享受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不享受城镇居民或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不属于这个范围。

二、具体要求:

1、明确职责,重视加分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按照标准从紧从严的原则进行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确保公平公正。要严守工作纪律,遵循审核程序,决不允许以权谋私,严禁任何形式干涉资格审查行为,坚持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盖章、谁负责

2、精心部署,加强加分考生的信息公示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对审核合格考生的名单实行逐级公示,特别加强在村(街)的公示工作。要求数据上报市卫计委之前在村(街)政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

3、强化监管,依法依规查处弄虚作假行为

严肃查处资格造假考生。对弄虚作假、骗取加分资格的考生,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对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取消其三年高考资格。对其他责任人依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五十五条规定严肃处理。

4、初审时独生子女申报情况与计生网上系统育龄妇女基础信息进行核对,经核对一致 ,审核合格的在乡级计生办审查意见栏内填写该人系农业户口独生子女字样,然后加盖计生办公章及主管领导手章、签字。

按照上级要求,为高考加分人员提供便利服务,彭店子乡计生办工作人员在周末时间进行加班,确保圆满完成此项工作。截止到425日,彭店子乡高考加分7人,中考加分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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