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经十一路道路绿化工程(纬十二街--纬十七街)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经十一路道路绿化工程(纬十二街--纬十七街)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经十一路道路绿化工程(纬十二街--纬十七街)已由迁安市发展改革局以迁发改审字[2010]7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经十一路
2.2建设规模:绿地整理、苗木栽植、铺种草皮及绿化养护1年(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约338万元
2.4工期:施工工期86日历天,养护期为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绿地整理、苗木栽植、铺种草皮及绿化养护1年(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6年4月1 日至2016年4 月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的投标报名系统上进行网上报名。
4.2外埠企业须在开标时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原件(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具),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2016年4 月 1日至2016年4 月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30时,投标人需持“网上报名回执单”(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领取资料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河北广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迁安市迁安镇汇元路21号招标代理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未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环信用联社办公楼东半部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郭桂军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杨店子镇经十路东8号 邮编:064400
联系人:刘友芳 电话:0315-5351019
传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广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广荣
地址:迁安市迁安镇汇元路21号 邮编:064400
联系人:刘伟 电话:0315-7277606
传真:0315-7277606 电子邮箱:874254719@qq.com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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