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注意了,迁安禁烧秸秆、垃圾工作全面开展,违者面临罚款!
迁安信息港消息(编辑:王文涛)今日,小编从迁安市农工委了解到,为响应唐山市3月15日下发的关于禁止燃烧秸秆的通知,3月16日,迁安市多措并举,制定了秸秆燃烧工作的管理办法。
为扩大秸秆禁烧通知的影响,迁安市政府决定,3月16日起将《唐山市秸秆垃圾禁烧管理办法(暂行)》在迁安广播电视台黄金时段连续播发,并在迁安信息港等网站上刊登;3月17日印制了宣传材料5000余份,现已全部发放张贴到村,使禁烧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广大群众支持禁烧工作的自觉性。
为明确禁烧的职责划分,市委市政府将建立市乡(镇)村三级巡查制度,实行全天侯、无缝隙、不间断巡查。市委市政府抽调专门力量,成立6个秸秆垃圾禁烧巡查组,实行“日检查、周汇总、旬通报”的秸秆垃圾禁烧日常管理制度,每日巡查一次,周末汇总,每半月通报一次,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督办、随时查处。
除了扩大宣传禁烧通知、明确禁烧职责划分外,禁止燃烧秸秆的通知中规定,对违规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行为,将处以500——2000不等金额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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