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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响应的通知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响应的通知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5-12-23 10:13:20 2076阅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市各派出机构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121814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响应(其中机动车现行措施从12217时起执行)。提醒公众停止或减少户外活动;相关单位和企业按照规定落实减排措施,实施限产减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天气好转将按上级通知要求及时公布解除预警。

迁安市政府应急办

201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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