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农民工不用愁了,可拨打政府“24小时讨薪热线”!
迁安信息港消息(编辑:王文涛)又到岁末,很多辛苦一年的农民工朋友面临讨薪难的问题,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人们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大多农民工朋友苦于不知道如何维权而只能忍受“黑心老板”的压榨,今年河北的农民工不用愁了,为保障农民工权益,我省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已开通“讨薪热线”,如果您正遭遇欠薪,可拨打当地劳动监察机构的“讨薪热线”进行投诉。
据了解,本月起我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进入执法检查阶段,人社、公安、住建等部门组建联合执法检查组,确保春节前所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办结。
【讨薪疑难解答】
1、农民工遇到拖欠工资问题应该怎么办?
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时,有三种解决途径:一是可以到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筑领域农民工可以到用工所在地的清欠办)进行举报投诉;二是可以到用工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三是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依法申请支付令,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2、农民工举报投诉拖欠工资问题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工作证、单位出入证、饭卡等能够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复印件,填写包括投诉人的姓名、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姓名、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拖欠工资的事实和投诉请求等内容的投诉书。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接待人员记录,经投诉人确认无误后按手印。
3、因工程款纠纷引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应该如何处理?
因工程款纠纷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在核清拖欠工资具体数额的情况下,由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先行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再通过协商或司法等途径解决工程款纠纷。
4、用人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书。农民工应当要求用人单位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不签订的,农民工可以到用工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法,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以农民工本人不愿签订为由不签订。
全省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举报投诉电话:
石家庄市:0311-89631890
承德市:0314-2025054
张家口市:0313-2019220
皇岛市:0335-3262601
唐山市:0315-2358680
廊坊市:0316-2227975
保定市:0312-3134348
沧州市:0317-2022713
衡水市:0318-2215023
邢台市:0319-3690113
邯郸市:0310-3017766
定州市:0312-2346663
辛集市:0311-83266110
整理自燕赵都市报、长城网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