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交通安全宣传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迁安信息港消息(编辑:李娜)今年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自2012年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设立以来,全国范围已陆续围绕遵守交通信号、摒弃交通陋习、抵制七类违法等组织开展了3次主题活动。
据了解,今年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针对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行为,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倡导抵制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交通违法行为,抵制“路怒”、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危险驾驶行为。
随着迁安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已经逐渐走进百姓人家,成为家庭必需品之一,随之而来的驾驶安全问题,也成为每位市民关注的问题。
小编从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发布的2015年交通管理大数据中获知,2015年交通违法数据报告中显示:机动车违法1515万起,非机动车违法7万起,行人、乘车人违法3万起。在全部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中,超速、超载、酒驾、闯红灯等危险驾驶行为占所有交通违法行为总量的近四分之一,而超速更是位列之首,是“马路第一杀手”。
据了解,危险驾驶行为包括酒后驾驶、追逐竞驶、毒驾、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员超载、闯红灯、违法抢行、占道行驶等。2011年将醉酒驾驶、追逐竞驶纳入危险驾驶罪,2015年11月1日起,将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载客、严重超速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
在此,小编提醒广大市民,在参与交通的过程中,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摒弃交通陋习,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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