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4年决算情况说明
迁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14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监督所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
3、负责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报请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4、负责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监督管理。
5、负责组织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的调查工作。
6、负责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
7、负责对签约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报请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8、负责在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通知相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工作。
9、负责建立健全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10、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人员情况
1、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根据迁编[2011]8号批文,我办编制12人,经费开支渠道:财政全额拨款。年末我办实有人数12人。
2、当年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办上年末实有人数10人。因是新成立单位,人员编制逐步完善中,一是以前调入副主任一名,从2014年2月份工资关系办理到我办;二是2014年12月份又调入财务人员1名,从2015年1月份起薪。
(三)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在房屋征收工作中本着“征收一处,造福一片,稳定一方”的原则,使房屋征收工作真正做到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先后完成了赵店子小城镇道路建设、大西区、滦河生态防洪工程等项目52278平方米的房屋征收任务。
2、2014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信访稳定工作取得新突破。一年来,我办共接待群众180余件(人)次来访,出具了8件《复查报告》、处理了联席办下派6件35户信访案件、出具了1份《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针对刘东庄、车辕寨、滦水湾等75件涉诉案件,多次赴丰润、迁安法院出庭,与原告在法庭上解析辩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力争通过我们的努力维护公平、公正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财政局年初下达的预算指标共51.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1万元。与上年对比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0.01万元。
年度执行中追加一般公共预算31936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4868元,原因是年初预算指标没有包括的人员变动工资、绩效工资、取暖费、精神文明奖、综合考评奖以及本年调整津贴和正常升级等;增加了商品和服务支出64500元,原因是我办多次赴丰润等外地法院出庭处理75件涉诉案件和拆迁遗留问题以及借调人员正常办公经费。
年度执行中追加政府性基金预算41500万元,全部是拆迁补偿费。
2、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1)本年度实际支出情况
本年度实际支出823932.2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6547.9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1144.3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240元。
(2)与上年度对比增减情况及原因
与上年度对比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5.64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增加一人的工资、绩效工资、取暖费、精神文明奖以及本年调整津贴和正常升级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61万元,主要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同时因我办多次赴外地法院出庭处理75件涉诉案件和处理拆迁遗留问题以及今年接受5次各级审计等办公费比上年增加。
(3)“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公务车编制为一辆,实际发生运行维护费59986.63元,比上年减少70236.45元;公务接待费0元,比上年减少19135元;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会议费和出国费用。
3、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年末财政补助结转8059.31元,其中当年8023.71元,上年结转35.60元。
三、资产负债情况
年末资产30058485.74 元,负债30050426.43元,与上年对比资产减少7661852.99元,原因主要是支付拆迁费使银行存款减少;负债增加30044551.41元,原因主要是上年会计科目使用错误,将应付未付的拆迁补偿列入了“非财政补助结转”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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