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民注意:租房者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新调整
迁安信息港消息(编辑:李娜)近日,小编从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11月6日起对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资料和额度进行相应调整,为了避免给市民的生活带来困扰,特意将调整情况整理如下: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1月5日下发通知:鉴于各级民政部门已经不再出具个人(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为了避免因难以准确界定缴存职工的婚姻状况而产生骗提现象,经中心研究,决定从11月6日起对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资料和额度进行相应调整。
已婚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的资料:本人及配偶在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住房证明(10日内有效)、结婚证。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一方,为我市户籍的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住房证明;为我市以外户籍的提供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住房证明。
提取额度:每人每月提取额度上限为500元,即每人每年6000元。夫妻双方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合计提取额度上限为12000元。夫妻中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上限为6000元。
单身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的资料:本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住房证明(10日内有效)、本人填写的制式单身声明。
提取额度:每月提取额度上限为500元,即每年提取额度上限为6000元。
在此,小编提醒迁安的租房职工留意最新调整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携带齐备的证件及手续到迁安市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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