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社区对物业管理监督要“不错位”

社区对物业管理监督要“不错位”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5-09-19 17:30:13 1092阅读

        社区物业管理是与社区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一但社区和物业关系处理不得当,就可能引发社区与物业之间的矛盾,继而影响社会稳定。那么,社区居委会该如何维护与物业的良好的关系,保证社区居民的切生利益得到维护呢?
        宣传常态化。社区要认真学习和宣传好《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和《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和加强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提高业主物业管理法律意识,使社会居民充分认识到物业管理实质上是一种有偿服务,可以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营造一个全社会了解物业管理、接受物业管理、关心物业管理、支持物业管理的良好氛围,为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社会环境。
        发挥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作用。社区居委会必须转变观念,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研究业主的目标及现实需求,从他们最关心的问题出发,积极帮助业主组建业主委员会,并配合物业管理企业在社区中依法开展物业服务活动,积极协调物业管理纠纷和邻里纠纷。
       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在明珠社区业主委员会筹备及成立的前期,抽调大量城区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逐个楼层进行宣传、挨门入户组织投票,保证每一位业主委员会成员都能代表广大业主的真实意思,并协助与物业及政府部门进行沟通,承担组织、监督等职责,方便业主委员会正常运行,及业主权利的有效实现。
        有效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业主委员会定期举办业委会议,对于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管理服务应及时予以审查、监督,对于损害业主利益的物业公司,应及时予以解除物业管理合同或诉讼主张民事权益。在个别业主和物业方出现纠纷时,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参与个别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纠纷,平衡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以最大限度维护小区绝大多数业主的合法利益。
        科学配备、推荐物业委员会成员。可吸纳有财务管理、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环境管理、法律专业特长的业主加入,形成业主委员会成员有管理技能和履职能力,便于更好地开展业委会工作,激发广大业主的主动参与意识。社区业主委员会成员要一部分从事过多年建筑行业、一部分有过物业管理经验,还有一部分是政府工作人员,他们的专业性才能很大程度上保证社区物业管理高水平。

广告

相关推荐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