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公交站点临时停车,差点惹出大事故
迁安信息港消息(编辑:周学敏)有市民爆料,今天上午有机动车停在了公交站点,后面的电动车躲闪不及直接追尾,差点惹出大事故!
事情发生在上午10点左右,市民王先生在燕山大路西侧大三元公交站点等车时,一辆黑色海马汽车临时停在了站点,车主在车里和站在公交站点的一位女士说话,突然,一位年轻女士骑着电动车直直地撞了过来,正好撞在了汽车后面左侧的车灯上,让站点附近的人们吓了一跳。庆幸的是,双方都没什么损失,说了两句话就都离开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因此,机动车临时停在公交站点属于违章停车。
把车停在公交站点处,既影响公交车到站停车也属于违章停车,小编提醒广大车主,千万不能把车停在公交站点,遇到急事,也要坚持把车停在安全的位置。同时,非机动车和行人在路上时,也要注意观察过往车辆,谨慎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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