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注意了,11月1日起营运客车超载超速将被拘!
迁安信息港消息(编辑:王文涛)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正式公布,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明文规定,营运客车严重超载、超速将被刑拘。
正文部分内容如下:
八、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小编提醒迁安的广大司机,尤其是营运客车司机们,11月1日起新规将正式实施,请广大司机注意规范自身驾驶行为,合理合法运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