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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出台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

迁安市出台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5-08-03 16:35:30 1139阅读

        为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参保企业、参保人员和社会各方面及时了解社会保险相关信息,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我市出台了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实施办法。
        据了解,社会保险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包括: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待遇等情况,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情况,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制度衔接情况,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和名录、医疗费用结算情况,与医保相关的医疗服务信息、定点零售药店数量和名录及相关服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社会保障卡发放情况和主要应用场景,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主要情况和重要事件,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实施办法规定社会保险信息披露要与新闻发布、统计公报、政策宣传解读、开展业务查询和个人权益记录告知等工作相结合,披露方式主要采用定期披露(年度披露、季度披露)、专项披露形式。定期披露信息由社保中心负责采集整理,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后,于每季第二个月(5月、8月、11月)中旬前向社会披露。四季度信息披露结合年度信息披露一并进行,于次年3月披露。专项披露信息由相关职能科室根          据内容要求提出方案,提供材料,经研究、评估,确定披露载体,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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