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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昨晚11时地震 迁安市民灯火通明等灾情

网传昨晚11时地震 迁安市民灯火通明等灾情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5-07-24 10:16:25 2461阅读

迁安信息港消息(编辑:李娜)昨天晚上,不少迁安市民的微信朋友圈里,都收到了一条有关唐山地震的消息。虽然难辨真假,但是大家还是不放心,纷纷转发,并提醒周边的亲人注意防范,昨天这则消息在迁安引起了一定范围的骚乱,一些小区居民在深夜心惊胆战地等待着灾情的发生。直到凌晨时分,很多网友发帖,“又是谣言,把人坑苦了”!


“中国河北地震台网测定:河北省秦皇岛市、唐山市、天津市,地下板块活跃。由于不能锁定震源准确时间和地点,告知大家今天夜间11时以前保持清醒,尽量在开阔地带停留,以免发生不测。(我查河北地震局了,是真的!)”署名中自称是“河北地震快讯记者:许志明”,就是这样一条信息在微信朋友圈中流传。

“这样的信息都有人信,我们小区11点多钟了还都亮着灯呢,灯火通明的!”热心市民吴先生反映到。今日小编询问了一些市民对于昨晚地震谣言的看法,“当时也不知道是真假,反正11点也不算太晚,等一等吧!”有的市民表示,“可是谁知又是谣言?整的人心惶惶的,过了11点了躺在床上还是害怕,睡不着!”;也有市民称“明摆着就是谣言,还有人信,地震是预报不了的”。

小编从河北省地震局获悉,网传的昨晚11时地震消息纯属谣言,并称“目前地震预报水平很有限,举全国之力乃至举全世界最优秀科学家之力,也无法对所有地震做出准确预测”,并提醒广大市民在看到此类地震谣言时,不信谣、不传谣。

无论是地震谣言还是误传,都会对社会或个人造成不良影响甚至是很大的危害,在此,小编提醒广大市民,一旦听到有关地震的传言时,首先要判断真伪,及时向当地政府或地震部门反映、核实。千万不要轻信和盲从,更不要以讹传讹,推波助澜。同时我国《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制造地震谣言,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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