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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规范司法行为 提升检察公信力———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玉军

迁安:规范司法行为 提升检察公信力———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玉军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5-06-09 10:19:34 1320阅读

        本周是“检察开放周”。市人民检察院专门开了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检察公信力”为主题的开放周活动。就有关问题,本报记者田艳林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玉军进行了专访。
记者:检察机关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在监督的手段和方式上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孙玉军: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主业主责,对维护司法公正、规范司法行为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迁安市人民检察院一直在不断加强监督的力度,完善监督方式,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今年以来,侦查监督方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4人,撤案2件2人,在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中,无逮捕必要不捕19人,纠正漏捕5人;审判监督方面,共提出刑事抗诉3件3人;执行监督方面推行“四项五式”监督,在监管环节上开展收押监督、管理监督、出所监督和安全监督四项监督,在监管形式上实施了规范监督、动态监督、跟踪监督、定向监督和个案监督五种监督模式,把驻所检察工作做实做细,不留死角。下一阶段法律监督工作要着重在两个方面下功夫:一方面提高从平时案件中发现问题的能力,善于在办案中发现监督的缝隙和线索,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法律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有错必纠。另一方面,梳理诉讼监督的薄弱环节,部署环境、食品安全立案监督、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执行监督等专项工作,以专项监督为带动,使监督更到位,更有力,确保形成声势,见到实效。
        记者:中央将加强党风建设、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的工作重点,“打虎拍蝇”的力度不断加大,检察机关在查处职务犯罪工作中进展如何?
        孙玉军:今年我院自侦案件查办工作开局良好,已立案2件2人,以一院之力历时9个月查办了省纪委指派的高阳、满城系列职务犯罪案件,省纪委对我院在侦办专案过程中的表现给予了高度肯定,锻炼了队伍,赢得了口碑。目前,专案的收尾工作正紧张有序地推进,自侦部门在证据的采集固定上力求精益求精,避免瑕疵证据出现,保证案件质量,为后续开庭审理打好基础,实现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与此同时,反贪、反渎两个侦查部门迅速调整工作重心,清醒认识当前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的严峻形势,加快将一批有价值的案件线索转换成案,高效利用6、7月办案黄金时间,查办3—5件职务犯罪案件,并且均要达到诉判标准。做到大案不放,小案不丢,在原有基础上提升办案规模。
        记者:我们注意到,检察机关近年增强了与企业之间的联系,针对企业的法律服务也在不断增加,是什么原因促成了这些变化?
        孙玉军:迁安的民营企业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已发展成为推动市域发展的“中流砥柱”和拉动转型的“强劲旗舰”。但是涉企刑事案件频发多发,民营企业在发展中也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迫切需要相关的法律支撑。迁安检察机关在对待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上转变了以往的思维定势,走出仅仅将服务经济大局定位为服务国有企业,将民营经济排除在外的思想误区,重视民营经济在市域经济当中的重要作用。将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延伸到民营企业,将服务大局、服务经济作为开展各项检察工作的主线思想,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上,坚决贯彻“三个同等”原则,即给予同等对待、同等保护、同等服务。充分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将服务民营经济的思想统一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和服务整个经济建设大局的思想高度,从而树立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的执法思想。此前我院进行了长期的基础调研,下一阶段将重点完善服务民营企业各项细化举措,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地方经济中的作用,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成熟经验和做法。
        记者:检务公开是当前司法改革中比较热议的话题,也是群众关注的焦点,目前,检察机关开展检务公开的工作情况是怎样的?
        孙玉军:为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保证案件质量,提高执法公信力、亲和力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迁安检察院采取多种形式,广拓渠道,开展检务公开工作,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广泛宣传检察机关所设立的职能部门、立案管辖范围及立案标准、业务流程等法律法规,确保广大市民的知情权;二是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结合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来我院参观,向他们介绍检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方法等,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积极征求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三是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建立“检务公开”大厅,设置电子触摸屏,公开检务公开内容,方便群众使用;四是建立微博、微信等媒体公开平台,在网上公开检务公开内容,推动电子检务建设,方便与全国检察机关上下互动,横向联合,使“检务公开”更加及时准确,透明度高,强化服务,便民利民,增强对检察工作的外部监督;五是成立由案管、宣传、技术三部门人员合署办公的案件信息公开办公室,由专门人员负责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事宜,定岗定责,在监督内容上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生效法律文书、发布重要案件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程序等内容,信息公开数量位列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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