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迁安成功调解一起跨年度消费纠纷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志远 通讯员 马远芳、李向齐)近日,迁安市工商局成功地调解了一起跨年度的消费纠纷。厂家派专人对农机具进行检验,指出安装设备存在的问题、指导消费者如何使用、建议使用时需要安装厂家配套的专用犁等。
2014年2月,夏官营镇花庄村花某从彭店子集贸市场东祁某的农机商店用1900元购买“德农”牌田园管理机一台,农机具送到家中现场演示时,发动机的拉线拽坏,而且弄丢一个螺丝母,花某当场要求祁某退货,祁某不予退回货款并承诺近几天内修好。春耕时节,花某使用该农机具时,认为该机器不具备耕地、备垄、播种等功能,经营者夸大农机具的使用功能。
在调解过程中,买卖方双方各持己见。卖方说现在店内已经没有这种机器了,无法调换;买方要求卖方到家中取回机器,或者上门修理,修好后能用就可以,否则全额退款。经过一次又一次的说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更换一台同品牌同型号新机器。
然而,2015年3月17日,买方花某怒气冲冲地又来投诉说:自己找了多次,卖方祁某仍然没有为其更换新机器,这次一定要退货。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的投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工作人员有理由可以不再受理。可是,工作人员再次担当起消费纠纷的“调解员”。最终,生产商派专人对农机具进行检验,现场指导使用,消费者十分满意。
稿源:唐山劳动日报 编辑:吕泽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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