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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物价局 关于召开城乡公交票价调整听证会参加人报名和推荐的公告

迁安市物价局 关于召开城乡公交票价调整听证会参加人报名和推荐的公告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5-05-08 09:43:38 2181阅读

为促进我市公交事业健康发展,提高城乡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迁安市联运公交有限公司、迁运公交有限公司联合向市物价局提出了《关于调整城乡公交票价的请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河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及迁安市政府市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005)1号】等相关规定,拟定于2015年6月下旬召开城乡公交票价提高标准听证会,倾听各方面意见,以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切实维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现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23名。由消费者、经营者和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消费者15名。通过自愿报名、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报名条件:(一)具有迁安市户口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三)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四)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了解掌握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交运营成本支出知识及价格情况;(五)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愿参加听证会者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街道居委会或单位证明)于5月22日前到我局报名。报名地点:迁安市钢城东路市政府大楼东辅楼二层物价局;联系人:崔佳山;联系电话:13323258207,0315-7604292;传真电话:035-7699018;邮箱:wjsfgl@163.com。报名时间:2015年5月7日至5月22日。
2、经营者2名,由迁安市联运公交有限公司、迁运公交有限公司各推荐1名。
3、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6名,由政府办、人大、政协、财政局、交通局、市消协等单位各推荐1名工作人员。
报名截止时间后,若消费者参加人员不足,将委托消费者协会继续选取听证参加人。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3名
报名条件、报名方式参照消费者参加人向社会公开征集产生,旁听人员不得发言、提问,不得有妨碍听证秩序行为。
三、新闻媒体1名,由价格主管部门邀请,新闻单位推荐。
四、本公告在《迁安时讯》上刊登,并同时在迁安市政府公众网公布,欢迎城乡各界人士踊跃报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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