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本报讯 (翟书红)1月19日,全国爱卫办发出《关于2014年国家卫生城市(区)、乡镇(县城)复审结果的通报》,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再次被确认为“国家卫生城市”。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2014年,全国爱卫办组织对2010年命名和重新命名的16个国家卫生城市(区)进行了复审,检查结果表明,我市在取得国家卫生城市的荣誉称号后,工作力度不减,在巩固和提高卫生创建成果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保持了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通过复审,被全国爱卫办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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