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
本报讯(记者 刘虹)1月23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可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富顺、张宏图、范晓华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凤春,市法院院长王建民,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李靖奎,各镇乡人大主席、城区人大联络办主任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科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24人,实到21人,因事请假3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唐锐、刘玉国辞去市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14年度优秀市人大代表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14年度优秀代表建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的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及执行主席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决定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列席人员,讨论了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会议还以集中审查的方式初步审查了市政府及部门2015年预算草案。
郝可军就如何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推进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讲了具体意见。他指出,新修订的《预算法》2015年元月1日起开始实施,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并首次将人大预算初审权写入法律,今天我们开展的预算草案初步审查工作是预算审查监督的基础,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这项工作既是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的全新尝试,也是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的具体体现,审查内容也是首次涵盖市政府全口径预算和部门预算。这项工作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人代会的预算草案审查质量关系到对预算草案的客观评价,希望各位委员、代表和专业人员认真负责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审查好每一笔预算,提出有分量、有价值的建议,为人代会审查批准财政预算打好基础,也为今后不断完善审查监督工作积累经验。
郝可军强调,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要重点把握预算的完整性。政府债务的安全性、预算的绩效性,预算活动公开性,预算的规范性及预算审查的严肃性六方面内容,要正确处理监督与被监督、监督与支持、监督与创新的关系提升监督的水平和质量,使预算资金的使用更规范、更高效、预算管理更严谨,更科学,进而增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成效。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