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春节莫忘食品安全
春节将至,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市民,节日期间应注意食品安全,确保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节日。
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唐山市餐饮服务登记表》,且食品安全等级高、卫生条件好、管理正规、社会信誉度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并索取保存消费凭证。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饮食小摊点用餐,要慎食凉拌食品、生蚝及刺身等生吃水产品,不吃河豚鱼、野生蘑菇及死因不明的禽畜类肉及制品,不要光顾无牌摊档或盲目“尝鲜”。
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要选择持有有效《流动厨房登记表》,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健康证明的流动厨房“供餐”。就餐前观察餐具是否洁净,食物是否出现变色、变味、发霉、腐败、混有异物等情况。
购买食品时,要到证照齐全、信誉好、诚信度高的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购买食品,索取并保留消费凭证;注意查看食品的贮藏条件,查看销售环境条件是否与标示的贮存条件一致;食品包装是否有粗糙破损、开封、漏气、肿胀、异味、感官异常等现象,对存在上述现象的食品不要购买;注意查看预包装食品标签是否标有食品的名称、规格、净含量、成分或者配料表;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类别、含量;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贮存、使用条件;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注意查看进口预包装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必要时可向经营者索取查看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注意查看散装食品大包装和小分包装上标签内容是否一致;注意查看生鲜肉品的“两证两章”(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就诊,并保存好消费凭证、就诊记录、检验报告、剩余食品、呕吐物等相关证据,避免因错过最佳调查时机和无证据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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