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迁安市佳佳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质核定的请示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住建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河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已对迁安市佳佳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四级资质核定材料进行了核对,该企业成立于2010年11月,法定代表人蔡秀春,注册资本500万元,职工15名,其中工程技术和经营管理人员7名。2011年4月在迁西县国土资源局取得5014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正在开发建设建筑面积32874平方米的迁西县三福豪庭商住小区项目,因资质证书到期,需申请办理四级资质核定。
请予受理。
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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