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唐山市恒基天然气有限公司开展建设赵店子镇区域天然气工程的请示》的批复
唐山市恒基天然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展建设赵店子镇区域天然气工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市政府授权(迁政函〔2013〕10号)和我市经济发展需要,同意你公司在我市赵店子镇区域内开展管道天然气工程建设(包括调压站(箱)10座、中压管线15公里)。请尽快办理可研、环评、土地、规划、安评等前期建设手续,尽早开工建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营。
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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