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增加环卫设施经费的请示
市政府:
今年正值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双城”复审,又是省委、省政府开展全面推进县城建设工作的第二年。根据《卫生城市标准》、住建部《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2005、《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9]151号)、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以及《河北省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河北省县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标准、文件要求,“在商业,金融服务业街道等及公园、文体活动场所按50米/个设置双桶分类果皮箱,主次干道按80-100米/个设置双桶分类果皮箱”,“生活垃圾场需要配置挖掘机、装载机、吸污车等车辆”,“2014年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7%以上”,且我市现有果皮箱、垃圾桶老化、破损严重。可以说,我市现有环卫设施远不能达到相关标准要求,且已不能满足城市服务功能需要。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卫生,提升整体功能形象,巩固“双城”成果,急需增加配置道路机械化清扫车辆4台、双桶分类果皮箱500个、垃圾桶500个、9.6立吸污车2台,特请示市政府拨付设备设施采购经费399万元。
妥否,请批示。
附件:增配环卫设施经费统计表
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6月6日
附件:
增配环卫设施经费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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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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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道路机械化清扫车 |
4 |
69 |
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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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双桶分类果皮箱 |
500 |
0.058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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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垃圾桶 |
500 |
0.036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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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9.6立吸污车 |
2 |
38 |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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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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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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