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城区部分路段设置机动车单行线的通告
1、昌盛路兴安大街路口--昌盛路永顺街路口,允许车辆由南向北通行,禁止由北向南车辆通行:
2、和平路兴安大街路口--和平路永顺街路口,允许车辆由北向南通行,禁止由南向北车辆通行。
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对违反禁止规定行使的车辆,市公安交警大队将依据《中华人名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本通告由市公安交警大队负责解释,自2014年5月16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迁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二O一四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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