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市:正在对废丝填埋点进行填埋覆盖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群众反映“长不老口村玻璃纤维废丝填埋”一事的
复函
长城网《民声热线》栏目组:
2013年3月18日接到贵网转来关于我区长不老口村群众投诉“水塘遭工业废料填埋、村民健康谁来管”的问题。开发区管委高度重视此事。管委主任第一时间做出安排,主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责任人迅速赶赴现场,查看有关情况,并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处理。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问题由来
长不老口村原属秦皇岛市抚宁县管辖。2010年10月19日,经秦皇岛市党政联席会批准,根据中共秦皇岛市委办公厅、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深河新区开发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秦办字【2010】58)要求,长不老口村正式划由秦皇岛开发区管理。深河新区开发启动以来,开发区按照中央精神、结合区情实际,下大力整治农村环境,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取得明显效果。自划入开发区管理以来,开发区管委及所属部门始终未接到群众关于长不老口村“水塘遭工业肥料填埋”问题的反映。
经调查,长不老口村填埋工业废料地点位于村西北约1200米处,土坑为砖厂取土沉,并非水塘,所埋废料系原秦皇岛玻璃纤维总厂生产的玻璃废丝。填埋这批废料,该厂严格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并取得了长不老口村委会认可。根据市纪【2004】4号文件和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要求,2004年,秦皇岛玻璃纤维总厂为腾空厂区土地,决定对多年积存的15000吨废丝进行异地处理。鉴于长不老口村有废弃土坑,并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随将填埋地点选在该村。为做到安全规范填埋,2004年2月,秦皇岛玻璃纤维总厂委托秦皇岛市环境保护研究所纤编制了废丝处置场选址环境可行性分析报告,并于2004年2月28通过专家评审。2004年2月29日,该厂向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提交了废丝异地处理申请。2004年3月1日,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出具批复,同意该厂申请。2004年3月24日,经由长不老口村委员会出具证明,确定将废丝填埋至该村废弃土坑。因此,该村废料填埋问题,系由划入开发区管理以前产生。
二、处理办法
经现场查看,废料填埋坑周围为露天旱田,没有水源,没有畜禽养殖,废料已被填埋处理,没有露天堆放,因此不会产生玻璃废丝随风飘散的问题。但检查发现,填埋土层厚度没有达到1.2米,不符合环保要求。鉴于秦皇岛玻璃纤维总厂严格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环保要求,立即对填埋点再次进行填埋覆盖,并加强监督检测,随时处置问题。我们欢迎广大群众关注,关心环保问题,一旦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及时向环保部门反映。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公章)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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