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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开发区:旭阳小学没有办辅导班

邢台开发区:旭阳小学没有办辅导班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3-04-13 13:21:55 2045阅读

  邢台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关于群众反映“东汪镇旭阳小学乱收费”一事的

  回复

  长城网《民声热线》栏目组:

  接到贵网转来的投诉后,开发区社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由副局长、教育工委书记秦庆国带领局办公室、监察科等4名同志,深入旭阳小学调查了解,采取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走访家长等方式了解情况,共询问50名学生,15名教师,走访10位学生家长。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1、反映“学生办学籍收15元”

  经调查,与反映情况不符,学校未收取此项费用。

  2、反映“校服费”(春秋装59元、夏装45元)”

  经调查,确有此事,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城市和城镇社区学校可以自愿征订校服。旭阳小学为旭阳社区内学校,为城镇学校,订校服是政策范围之内,经过公开招标,在学生家长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学生家长委托学校无偿代收和征订,但与反映价格不相符,春秋装价格为:一、二年级51元;三、四年级53元;五六年级55元。夏装价格为:一年级32元;二年级34元;三年级36元;四年级38元,五、六年级40元。经统计,学校在校生408人,委托征订350人,未征订58人。

  3、反映“保险费69元”

  经调查,确有此事,学生入保险是依据河北省教育厅、省保监局《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学校保险教育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冀政法[2007]6号)文件和市教育局、市保险公司召开的全市“加强风险管理、促进学校平安”会议精神,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家长同意,由保险公司收费。学生入保险种为“学生平安保险”包括学生意外伤害身故和医疗。小学每生50元/年,但反映保险费69元,与实际不相符。经统计,学校在校生408人,入保险300人,未入108人。

  4、反映“资料150元”

  经调查,学校代收的是“教辅费”,不是“资料费”,教辅材料是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新闻出版局、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河北省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教基[2012年]34号)、《河北省中小学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推荐和无偿代购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3]5号)等文件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按照“一科一辅”的原则,由市推荐,学校按推荐目录,供学生自愿选用,价格统一,是通过正规渠道征订,学校无偿代购。为规范管理,旭阳小学三至六年级预收100元/生(含作业本费8.5元/生),期末根据书店来书情况进行结算,长(多)退短(少)补。与反映的“资料费150元”不符。

  5、反映在学校内办“奥数班、英语班、辅导班”

  经调查,与反映情况不符,学校没有这些辅导班。

  以上是反映旭阳小学乱收费问题的调查结果。社发局将进一步要求基层校长洁身自律,规范言行,预防和杜绝乱收费。

  邢台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公章)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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