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关于重新确定设区市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

关于重新确定设区市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2-10-04 14:13:29 1477阅读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石家庄等10个设区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

  (2012年9月26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对因实行城乡同比分配代表名额矛盾比较突出的10个设区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依法重新确定为:

  石家庄市645名;承德市385名;张家口市421名;秦皇岛市358名;唐山市540名;廊坊市413名;沧州市531名;衡水市416名;邢台市530名;邯郸市621名。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650名不变。

广告

相关推荐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