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省财政厅重点跟踪25个项目66亿多元
近日,河北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依法行政采访团来到省财政厅。随着公共财政体系建设逐步完善,财政支出的规模越来越大,财政资金的安全越来越重要。省财政厅解决了过去重分配轻管理的问题,把财政监督提到重要位置,进一步规范派驻监督管理,制定印发了财政监察组工作规则、财政监督局工作规程、部门预算前置性审查等制度办法。
财政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从2011年开始,省财政厅在派驻4个部门、2个监察组的基础上,扩大为30个部门、5个监察组,对管理财政资金2亿元以上的部门试行派驻监督,占省级预算部门管理资金总额的96.1%。各监察组深入11个设区市、100多个县、30多个派驻部门,抽查135个单位的账簿及相关财务资料,核实单位银行账户1245个,建议撤销银行账户7个,检查财政专项资金项目68个,摸底和检查项目资金共计321.78亿元,涉及问题资金3.57亿元,推动派驻部门制发规范性制度、办法6个。
2012年,省财政厅确定对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就业再就业资金等25个项目进行重点跟踪,涉及资金66.26亿元,跟踪监督检查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过程、绩效等情况,深入剖析问题成因,从完善财政政策、推动财政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管理等方面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对列入省级财政直接支付的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等10项专项资金进行前置性审核,涉及资金5.24亿元,严格控制不合理支出,确保专款专用,并对涉及派驻部门的预算调整、追加等事项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2012年以来,各监察处检查资金38.72亿元,通过直接支付前置性审核核减乳制品抽检经费51.9万元,督促部门将高速公路服务区收入、房租等收入21.97亿元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将应缴未缴非税收入843.52万元上缴财政专户,将长期闲置资金2243万元上缴财政,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达到了“节支增效”的目的。
财政资金运行透明
财政资金运行透明度是近年来社会热点问题之一,省财政厅采取措施,逐步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透明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强化措施,细化方案,推动稳步有序开展预算信息公开。努力做到公开时限、内容、渠道“三到位”,有力促进了依法理财、阳光理财。截至目前,省级已全部公开2011年政府预算报告和一般及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有关业务处建立健全重点专项资金动态公开机制。对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除在河北财政信息网公开外,每月通过《公共支出与采购》向社会公布,并按季度移送公共图书馆、档案馆存档,方便公众查阅。
省财政厅在确保财政资金运行透明的同时,不断推进制度改革。其中,公务卡改革作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进一步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在公务卡结算制度已实现省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设区市本级全部启动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市县公务卡改革。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公务卡改革、加强现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制定公务卡消费目录,积极引导预算单位公务人员实行刷卡消费,限制预算单位提现比例,督促代理银行完善公务卡支持系统,扩大新系统应用范围。同时,积极指导市县开展公务卡改革工作,实现由点到面的转变,逐步建立覆盖全面、管理规范、使用安全的公务卡制度。(记者 张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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