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2-08-25 16:25:26 3402阅读 <p style="text-align: center">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有关问题的通知</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迁职改字〔2012〕1号</p> <p> </p> <p> </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各镇、乡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p> <p> </p> <p> 按照河北省、唐山市2012年度职称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部署如下:</p> <p> </p> <p> 一、申报评审条件</p> <p> 2012年全市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按照现行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唐山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唐职改办字[2008]80号)等文件规定进行。中小学教师按照新修订的《河北省中小学教师高、中、初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执行。医药卫生、人文社会科学、交通运输工程等专业发表论文,要依据省职改办下发的学术期刊指导手册,结合权威部门调整情况进行甄别采纳。职称计算机除申报评审正高级教师和原小学高级教师申报评审高级教师可以补考(时间另行通知)外,其他人员对职称外语、计算机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得申报。各单位要严格资格审查,规范申报程序,确保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p> <p> 二、申报推荐数额</p> <p> 为加强职称评聘工作的调控和管理,确保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总量有序增长和申报质量不断提高,今年事业单位申报工作继续贯彻按岗申报的原则。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数量仍依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和单位聘用情况来确定,对空岗较多的单位,按照逐年逐步到位的原则由唐山市审核下达申报控制数额。今年唐山市下达我市首批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推荐数额为2人,根据正高级教师的申报评审条件,由唐山市教育局、唐山市职改办负责组建专家组,向省择优推荐;中小学副高级和中级申报控制数额为高级130名、中级150名;卫生系统申报正高级控制数额为2名、申报副高级控制数额10名;其他事业单位申报控制数额(含会计、经济等考评结合系列高级申报数额)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和现有人员情况,按照逐年逐步到位的规定,按《2012年唐山市事业单位高中职申报岗位控制数额表》逐一确定,《2012年唐山市事业单位高中职申报岗位控制数额表》各单位于9月10前上报市职改办核准后,报唐山市职改办批准后予以网上公示;现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超聘和待聘人数达到或超过同级岗位设置数额20%的单位,要严格控制;对个别单位申报矛盾较大,个人业绩、能力、水平特别突出确需超岗申报的,由单位提出申请,附业绩材料,按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批准后方可申报。</p> <p> 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申报评审条件及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组织申报,不受申报控制数额限制。</p> <p>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今年由国家组织评审,申报推荐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p> <p> 三、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p> <p> 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要认真贯彻落实唐山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唐山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唐人社字〔2012〕39号)要求,今年的申报推荐工作,增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考核环节。市教育局要依据唐山市职改办下达的申报推荐数额按照有关程序,等额确定参加测试考核教师人选。不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考核的教师,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p> <p> 正高级资格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考核由唐山市职改办会同唐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正高级资格教师之外的其他级别教师,由市职改办会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测试考核工作开始前,要将申报人员花名册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实施方案》上报唐山市职改办,经审核同意后,在唐山市职改办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测试考核结束后,要以文件形式上报测试考核结果。经审核后,对测试考核人员进行网上公示,由市职改办、市教育局颁发唐山市职改办统一印制的《唐山市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证书》,当年有效。</p> <p> 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考核结果,高、中级评委会作为推荐评审工作的重要依据。申报评审一级教师,论文只作为量化赋分的要素之一,不再作为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p> <p> 四、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p> <p> 1、关于任职资历、外语、计算机免试年龄及退休年龄截止时间问题</p> <p> 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历,外语、计算机免试年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外语、计算机免试审批表于9月10日前报市职改办,集中到唐山市审批。</p> <p> 2、关于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审问题</p> <p>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有关精神,最大限度地调动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非公有制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把业绩、能力、创新作为评价的重要标准。今年,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可不作要求。对业绩特别突出的,凡符合规定学历和工作资历条件要求的,按照现行各专业申报评审条件规定,可一步到位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不符合规定学历和工作资历条件要求的,按照现行专业申报评审条件中破格条件的规定,也可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p> <p> 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非公有制企业申报。各单位要加强管理、严格审查把关,对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从非公有制企业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p> <p> 3、关于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问题</p> <p> 对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业务骨干,申报卫生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给予适当倾斜:重点考核其业务能力、工作量和患者满意度,同时对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数量要求适当放宽。对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7年的,学历可放宽到大学专科,其他要求仍按有关规定执行。</p> <p> 4、抓好公示制和双承诺制度的落实</p> <p> 为维护职称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各有关部门,要抓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公示制和双承诺制度的落实。在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工作中,加强对所属企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对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的申报评审材料及公示、双承诺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未进行公示或双承诺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受理申报材料。对违反政策规定和弄虚作假行为者,严格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冀人发[2003]86号)文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p> <p> 5、关于会计高级资格的申报评审问题</p> <p> 根据国家对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推迟的通知,我省今年的会计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时间推迟进行。 </p> <p> 6、单位排序使用新修订的《申报晋升人员量化赋分推荐排名表》,增加“是否推荐”和“是否人事代理”项;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需办理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手续。</p> <p> 7、各单位申报推荐人员时要提交经唐山市职改办核准并公示的《2011年唐山市事业单位高中职申报岗位控制数额表》(未经核准公示的,不予申报),同时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赋分表》(其中业务技术工作能力栏为考核答辩成绩,各单位上报时其分数和总分暂不填写,待考核答辩后再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申报评审 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申报高职填写),并提交毕业证、资格证、继续教育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职称外语合格证、职称计算机合格证、奖励证书、论文论著等原件(以上证件不齐的视为不具备晋升高一级职务人员资格)。</p> <p> </p> <p> 以上各种表格可以从迁安人事劳动网</p> <p> </p> <p> (<a href="http://www.qarlw.gov.cn/">http://www.qarlw.gov.cn/</a>)“资料下载”栏职称评审各种表格里下载。</p> <p> </p> <p> 五、时间安排及报卷地点</p> <p> </p> <p> 9月10—20日各单位上报高职及省代评中职(律师、播音、公证等专业)申报材料。</p> <p> </p> <p> 9月26日前完成高职考核答辩及组卷工作。</p> <p> </p> <p> 9月26—28日向唐山市上报高职及省代评中职评审材料。</p> <p> </p> <p> 10月10—19日上报中职申报材料。</p> <p> </p> <p> 11月10前完成中职考核答辩及组卷工作。</p> <p> </p> <p> 11月12—20日向唐山市上报中职评审材料。</p> <p> </p> <p> 11月26—30日上报中职认定及初职申报材料。</p> <p> </p> <p> 报卷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劳局窗口,电话:7637989</p> <p> </p> <p> 六、未尽事宜,按照迁职改字〔2011〕1号文件规定办理。</p> <p> </p> <p style="text-align: right"> 迁安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p> <p style="text-align: right">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p> <p style="text-align: right"> </p> 广告 相关推荐 573.49万元,为期1年!迁安又将迎来大变化! 2025/06/24 0评论 2892阅读 最新消息!迁安一批商铺、库房租赁权将公开拍卖! 2025/06/24 0评论 2196阅读 领奖了,迁安又中大奖!大乐透1800万花落新寨站! 2025/06/20 0评论 1749阅读 重磅!迁安城北将新建一座综合能源站! 2025/06/20 0评论 1473阅读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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