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2789万合同诈骗案告破 三名嫌犯已被依法逮捕
近日,新河警方接到报案:山东济宁“济宁瑞龙矿业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黄某某伙同他人流窜到邢台新河,以签订电缆、线缆合同,缴纳20%的合同订金752万元蒙骗厂家,骗取成品电缆、线缆价值2789万元。
该局经侦大队民警夜以继日侦查,得知黄某某等10余名骗销团伙专门在全国利用合同诈骗巨额电缆货物,以缴纳少量合同订金的手段作案6起,诈骗电缆、线缆货物4800余万元。破案中,民警发现黄某某等3名团伙成员因虚开增值税发票被江苏常州警方羁押。后在公安部与河北省公安厅的支持下,8月18日,江苏警方将特大合同诈骗团伙主犯黄某某、于某某移交到涉案地新河警方处理。
经审讯,黄某某系一人皮包公司,近几年间伙同于某某、刘某等10余名犯罪嫌疑人,在河北、江苏、山东、福建、陕西、安徽等地,以缴纳20%合同订金的手段,诈骗厂家成品电缆,后以废铜价格低价卖出。
目前,黄某某、于某某、刘某已被依法逮捕。(通讯员 袁卿 记者 张会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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