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小学循环使用教材价格可上浮20%
为促进资源节约,推动中小学教材循环使用工作,保证循环教材出版印刷质量,维护广大学生切身利益,近日省发改委、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出台我省中小学循环使用教材价格政策,循环使用教材价格按《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相应基准价格上浮20%执行。相关政策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考虑到循环使用教材的特殊性以及印制、装订要求相对较高,三部门规定,循环使用教材正文可使用105克纸张;循环使用教材正文印张、封面、插页价格上浮20%执行。在我省循环使用的教材零售价格由出版单位制定,经省新闻出版局确认后报省物价局统一审核。
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其他政策仍暂按《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现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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