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以“3+3”模式构建发展环境大格局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2-08-02 17:52:37 835阅读 深度报道<br /> 近年来,我市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提升市域综合竞争力和抓转型、促发展的重要契机,探索创新“3+3”推进模式,举全市之力全面优化发展环境,吸引了一大批好项目纷纷落户迁安。今年以来,全市已实施重点项目181个,完成投资70亿元。<br /> 构建三大推进机制<br /> 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我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市政府领导为副组长的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各单位也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主抓领导和专职信息员,定期反馈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了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领导组织体系。二是营造宣传发动机制。今年年初,我市召开3万人集中收看的优化发展环境电视直播动员大会,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优化发展环境的责任意识。发挥新闻舆论导向作用,在电视台开办《阳光访谈》、《曝光台》专栏,重点部门负责人公开承诺,公开晒权;对执法人员粗暴执法等案例公开曝光。在《迁安时讯》经常刊载各地优化发展环境经验和做法,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意见征集和征文活动,营造人人都是环境、人人都是形象的浓厚氛围。三是构建推动工作机制。我市建立定期调度、督导检查、信息反馈等工作制度,小组办公室超前谋划阶段性重点工作,深入重点部门和企业明查暗访优化发展环境年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了活动的扎实开展。<br /> 搭建三大“绿色通道”<br /> 一是构建政务环境“绿色通道”。我市开展“三类事项”、行政处罚及限时办结制度集中检查活动,下大力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把市本级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削减到157项;将承诺办结时限压缩了1614个工作日,压缩率达61%。加大限时办结制度执行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审批专用章、窗口授权书等制度,推行限时办结与超时默许等制度,严肃查处超时审批行为。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活动,依法确认行政执法主体66个,及时换发了罚没许可证。开展行政执法“五规范”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二是构建利企发展“绿色通道”。我市健全服务企业发展机制,出台了《关于优化园区环境助推园区发展的十条意见》和《关于服务企业发展“八个不准”规定》,明确行政执法单位到园区企业执法须经管委会同意,领取《到企业执行公务介绍信》;不准强行向企业拉广告、强制企业订阅书报刊物等禁令,多渠道公开,打响“创业在迁安、发展零障碍”环境品牌。组织“趋利执法”大排查,严查公路“三乱”和“涉企六乱”等行为,设置23个举报箱,公开经济110和公路“三乱”举报专线,对接报问题有报必查,有问题必究。实行重点项目代办制,对达到规定额度的重点项目,由指定部门全程无偿代办,为企业提供积极主动服务。三是构建交通环境“绿色通道”。我市提供道路“绿色通道”服务,主动为重点外资企业业主的公务用车办理绿色通行证,落实优惠政策。创造良好城市交通环境,集中开展城区交通环境整治活动,在电视台黄金时段和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整治通告》,查扣各种违反道路禁行的三轮车280辆,市区交通环境显著改善。<br /> 彰显三大“法宝”威力<br /> 一是发挥民主评议正风作用。我市推行人民评议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百余名企业业主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开展行政服务季评议活动,畅通社会监督行政服务渠道。开展实地测评,在行政服务中心采取向办事群众发放测评表、座谈、守候观察等方式进行测评,直接向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对被举报人进行约谈,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创新综合评议机制,将即时评价、日随时评议、周电话跟踪回访、月集中测评、月领导单独约谈、季度综合汇总有效结合,实现全方位监督,真正让群众监控权力运行。二是发挥查办案件威慑作用。我市制定了《办案工作履职考核办法》、《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工作制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部门配合、系统联动”的办案大协作格局,对优化发展环境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从快从严查办原则,全面净化经济发展环境。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68件,处分党员干部63人。三是发挥监督检查肃纪作用。我市把行政服务中心定为发展环境专门监测点,实行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等“五公开”,增加服务透明度;完善电子监控系统,设立专门监控室,对人员服务情况进行全程、实时监督。加强进驻人员管理,出台超时默许、过错追究等59项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切断廉政风险点;制定监督机制,发现红旗窗口或先进个人存在“吃、拿、卡、要”等现象,取消当事人及所在窗口全年评先评优资格,并向所在单位发放告知函。强化重点项目监督管理,对世界500强投资项目、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和所有民生项目,一律实行保廉承诺制。实行重点项目跟踪盯办,开展“跟办项目查作风看环境”活动,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十大重点项目作为盯办对象,采取暗访跟办形式,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行动迟缓,实施问责。强化纪律作风检查,认真落实河北省《十条禁令》和唐山市《各级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的规定,采取集中检查与随时抽查等多种形式,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各单位工作纪律和作风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对问题严重者实施问责。<br /> 广告 相关推荐 定了!迁安木厂口镇一村将有新变化! 2025/07/09 0评论 1038阅读 单招备考班火热开课,五源教育送你上岸福利! 2025/07/11 1241阅读 0评论 即将动工!迁安将新修一条地下人行通道,位置就在→ 2025/07/15 0评论 693阅读 好消息!迁安这所学校将有新变化~ 2025/07/15 0评论 627阅读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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