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两海鲜市场未见售卖织纹螺
织纹螺拇指盖大小,含有的河豚毒素却没有解药。(资料图片)
近日,浙江等地发生多起因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事件,卫生部7月20日发布通知,要求禁止销售和食用织纹螺。昨日,记者来到省会方北由由海鲜城、怀特综合市场两个海鲜市场进行调查,暂未发现有织纹螺出售。
有媒体报道称,2012年7月9日,温州市发生多人食用织纹螺(温州民间俗称乌螺)中毒事件,共造成8人中毒,其中1人身亡。截至7月11日16时,温州市累计报告中毒病例21例,其中已治愈14例,死亡1例,留院观察6例,病情稳定。
织纹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1厘米、宽度约0.5厘米,指甲盖大小。这种螺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沿海。引起织纹螺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的河豚毒素,食用后可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对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7月20日,卫生部发布《关于预防织纹螺食物中毒的公告》,要求禁止销售和食用织纹螺。消费者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应当及时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同时,卫生部还提醒,误食织纹螺后,如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到医院就诊。
昨日16时许,当记者在怀特综合市场海鲜区一家经营螺类产品的摊位询问有无织纹螺时,店主称“从来没有听说过织纹螺。”随后,通过与手机中的织纹螺图片进行比对,记者发现市场内的螺类和报道中所说的织纹螺均有明显差异。
17时许,记者来到方北由由海鲜城,一家摊点的人表示,他们卖的螺类产品均来自山东沿海,“我们没有见过织纹螺,也没有听说由于吃螺类产品中毒的。”营业人员说。
“家里人都不是特别喜欢吃螺,只是有时候在大排档喝啤酒,要一些田螺,还真没有听说过吃螺类产品中毒的。”市民李女士说,只听说过田螺,没有听说过织纹螺。(记者董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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