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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宣传问答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宣传问答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2-07-14 14:32:58 807阅读

  9.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评估过程中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 财政部门的职责主要是对评估项目进行核准、备案和抽查。行政事业单位则应当如实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对于核准项目,在委托评估机构之前,行政事业单位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有关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在收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应当上报主管部门初审,初审同意后,占有单位应在评估报告有效期届满前两个月向财政部门提出核准申请。对于备案项目,行政事业单位收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对评估报告无疑议的,将备案材料逐组报送财政部门。

  各级财政部门应明确相应机构,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与备案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10.为什么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检查?

  答:一是资产管理的客观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监督检查作为财政监管资产的重要职责之一,在资产宏观管理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没有监督检查的管理必然是无序的管理;离开监督检查,保障资产安全完整的首要目标就难以实现;没有监督检查,资产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就很难得到贯彻落实。因此,如果不能有效发挥监管职能,其他职能就难以得到顺利实现,资产管理就难以加强,建立公共财政体制也将失去保障。

  二是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表面看来似乎只是产生顺序上的资产管理过程的量后一环,但实际上,它贯彻着整个资产管理活动的始终,形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资产管理的效能必然通过一系列的具体指标得以显现,即有效、高效的资产管理,需要依靠各级有关管理机构和人员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中认真履行责任。

  三是资产管理的现实需要。目前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资产转作他用行为控制不严,资产处置缺乏有效监管,收支比较混乱等问题,容易导致一些部门和单位利用资产对外投资、出租等取得的收益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贪污、挪用,以及侵吞国有资产等腐败现象的发生。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利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提供担保以及资产处置行为的监控,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收墩的管理,将进一步丰富财政监督检查管理的内容,提高财政监督管理能力,更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行为。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的登记和统计数字的准确性;国有资产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国有资产处置中的资产审批、评估等情况;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情况;国有资产收益上缴情况;对外投资情况等。

稿源 唐山劳动日报 编辑 黄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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