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河北发生涉嫌非法集资案26起 无特大集资案
记者从省金融办获悉,针对当前面临的处置非法集资和维护金融稳定的严峻形势,我省本着“疏堵并举、防治结合”的原则,努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发生涉嫌非法集资案件26起,无特大非法集资案发生。
上半年,我省非法集资案件呈现分布面广、吸存居多、集中度高等特征。一是分布面广。今年上半年,全省11个市都有非法集资案件发生,其中石家庄市11起,占比42.3%;邢台、保定、廊坊、张家口、沧州市各2起;邯郸、唐山、衡水、承德、秦皇岛市各1起。二是吸存居多。集资诈骗案件6起,其余20起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三是集中度高。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商贸、工业、农产品加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行业和领域,其中房地产7起,商贸5起,基金4起,工业4起,投资、担保3起。房地产、基金类案件明显上升。在26起案件中,有6起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4起案件涉及股权投资基金。
今年以来,全省金融办系统早安排、早部署。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处非办)召开了各市处非办、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的全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议,通报了2011年全省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情况和处非工作情况,对全年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覆盖全省、贯穿全年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制发了《2012年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报请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要求从3月起到年底,各设区市制定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手段,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风险意识,提高分析识别、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能力;省公安厅、省金融办等省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重点领域的治理,开展风险排查。近期,省处非办又派出两个督导组,分赴各市进行了督导检查。
据省处非办介绍,今年下半年,各级处非办将继续做好重点案件善后处置工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对全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实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根据中央综治办、国务院处置办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会同省综治办出台考核评比办法。从今年起,对各设区市政府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并与“金融生态市”评选工作挂钩,推动我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把督导落实《2012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作为全年工作主线。以国务院处置办督导检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为契机,加大宣传教育活动力度;继续督导各设区市政府贯彻落实冀办字〔2012〕18号文件,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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