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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市环保等部门对田间焚烧农作物说“不”

迁安市市环保等部门对田间焚烧农作物说“不”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2-07-02 11:26:47 748阅读

    近日,本着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污染等问题,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实现我市生态环境好转,市环保局就《做好2012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下发通知,决定严格督查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并按照一个火点1万元的标准,由各县(市)区政府交纳生态补偿金。<br />     《通知》明确各县(市)区政府部署好秸秆禁烧工作,要按照“县(市)区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地块”的要求,明确禁烧监管责任,严格奖惩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追究。环保、监察、农牧、交通、公安、财政等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密切协同配合,要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环保部门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农牧部门要在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应用推广上狠下功夫,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力度,要切实加强夏、秋收作业质量监管,严格控制农作物留茬高度;同时,各地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检查,要将我市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主要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以及城市周边等敏感区域作为检查的重点。与此同时,对各县(市)区禁烧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对焚烧秸秆现象发现一起,通报一起。<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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