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界食品”何时明着卖?
降价促销花样多 醒目提示很少见
“临界食品”何时明着卖?
环渤海新闻网专稿 “临界食品”是指快到保质期的食品。今年初,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要求食品经营者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近日,记者走访了我市多家超市卖场和一些食杂店,发现“临界食品”降价促销不是什么新鲜事,可明确告知消费者食品临近保质期的提示却很少见到。对此,不少市民呼吁商家对“临界食品”做出醒目提示,让消费者明白消费、放心购物。
超市:
“临界食品”多降价促销
记者调查发现,对于“临界食品”,不少超市采用了降价促销、捆绑促销等方式进行处理,但在商品标签上降价原因一栏,却只字不提保质期,登记的多是“促销”、“让利”等指代模糊的词汇。一些捆绑销售的食品,生产日期甚至会被有意无意地遮掩。
在一家超市的奶制品销售区,记者看到,某品牌酸奶3盒捆绑在一起进行销售,其中一盒与另外两盒的生产日期相差近一周,还有4天就会到期,但商品包装上仅贴有“买二赠一”的字样,并没有“临界食品”的提示。同样,在超市的面包区,同一品牌、同一种类的面包整齐地摆在一起,乍一看没什么分别,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这些看似一样的面包,出厂日期却不相同。一包5天前生产、还有两天到期的吐司面包,与当日生产的新鲜面包放在一起出售,同样没有任何“即将到期”的提示。
对此,超市的负责人表示,目前超市没有设立“临界食品”销售专区,所以,新旧食品一般都是混着卖的。但食品在进入超市时都会记录在案,也有专人对保质期进行检查。对于即将到期的食品,超市一般会开展降价、买赠等活动进行促销,促销活动后剩余的食品会进行下架处理,或退还给厂家,或直接销毁,保证不会有过期食品留在货架上。
消费者:
希望买得明明白白
“临界食品”降价促销,对消费者而言本来是一件好事,但一些商家未加任何提示地将“临界食品”和新鲜食品混搭在一起销售,导致消费者在购买时不能直接分辨出食品是否已经临近保质期,买回去后未能及时食用,结果“临界食品”变成了过期食品,造成浪费和对身体的伤害。
不少市民都曾有过误购“临界食品”的经历。市民崔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上个月在一家超市看见某品牌速冻水饺在做促销,买一送一,觉得很划算,就买了4包回家,可是等到一周后拿出来准备煮的时候,却发现其中两包已经过了保质期,钱白花了不说,还有受骗上当的感觉。
对于工商部门要求商家对即将过期的食品作出醒目提示这一做法,消费者纷纷表示支持。“很多超市都把快过期的食品摆在货架最前面,最新生产的放在最后,粗心的顾客根本不看随手就拿。”“每次购买食品都要查找保质期,有的生产日期打印在皱皱巴巴的包装封口上,有的生产日期字体颜色与包装底色近似,找起来很费劲。如果开设‘临界食品’销售专区并作出醒目提示的话,选择起来就方便多了。”
商家:
设立销售专区有困难
设立“临界食品”销售专区不仅可以让消费者明白消费,经营者也能够减少因食品过期而造成的浪费。但不少商家表示,目前设立“临界食品”销售专区还存在很多困难。
某大型连锁超市负责人说,超市销售的食品种类多达上万种,由于不同食品的保质期不同,保存方式也是五花八门,如果每个种类的“临界食品”都要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超市不仅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卖场面积也达不到。
另一方面,商家担心,按照人们的消费心理,可能不太愿意购买那些明知快要过期的食品,如果把商品放在“临界食品”专柜销售,可能会造成滞销。其实,如果能得到价格上的让利,很多消费者并不排斥“临界食品”,国内外一些城市“临界食品”专柜的成功运作就是很好的证明。留学归来的陈女士告诉记者,“在欧美一些国家的超市和大型卖场中,都有类似的‘临界食品’专柜,出售一些保质期较短的食品,因为价格比平时低,反而能在到期之前销售出去。”
工商:
操作细则尚有待完善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目前国家对临界食品的处置尚未出台相关的法律措施,也没有严格的规范。关于食品经营场所要对临界食品进行标识,国家工商总局只是提出了要求,并没有强制性规定,而且究竟差多少天属于“临界”,也没有明确细化,导致在监管中很难具体操作。
据工商部门介绍,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第二十八条、第四十条中分别列举的“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和“贮存食品”,均只提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第八十五条列举需接受处罚的情形,也只有第七款“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涉及保质期问题。商家销售、促销的商品,只要是在保质期内的,都不构成违规。平时工商部门会严格检查管辖商家的经营状况,不过主要查的是有没有销售过期食品。对于临界食品,由于没有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工商部门也只能是督促加防范,在对商家进行检查的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时注意甄别。
据了解,目前已经有一些地市相关部门出台了地方性的操作细则。例如,北京市海淀区工商局规定:食品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45天;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保质期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保质期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保质期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1至4天,可放入临近保质期限食品销售专区集中陈列和销售,并建议使用“本区食品为临近保质期食品,请消费者购买后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的提示语。 胡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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