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3·15维权案例之二】使用蜂胶皂感染 消费者获赔3000元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2-03-15 16:34:08 2467阅读 2011年11月30日上午,王女士来迁安市消费者协会城区消协分会办公室投诉称自己10月24日去迁安某汗蒸馆,在汗蒸前,该汗蒸馆服务员推销蜂胶皂,说效果如何如何的好,于是王女士便答应购买。使用后自己以及一同去做汗蒸的二人脸上都不同程度的出现红肿、起疙瘩现象,随后去迁安市人民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为汗蒸时细菌感染,导致脸部生疮,在医院治疗10多天才好,要求该汗蒸馆赔偿医疗费。经城区消协分会工作人员调查和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工作,最终主持双方达成协议:该汗蒸馆一次性赔偿王女士等三人医疗费用、误工费用共3000元,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广告 相关推荐 市民注意!迁安这个商场停车收费标准即将调整! 2025/06/30 0评论 1380阅读 最新进展来了!迁安南部片区,投资7个亿! 2025/06/30 0评论 1242阅读 施工4个月,平青大线迁安城区段将全幅断交? 2025/07/04 0评论 1161阅读 90天,2839600元!迁安这个小村庄将有变化! 2025/07/04 0评论 978阅读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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