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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3·15维权案例之二】使用蜂胶皂感染 消费者获赔3000元

【迁安3·15维权案例之二】使用蜂胶皂感染 消费者获赔3000元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2-03-15 16:34:08 2467阅读

    2011年11月30日上午,王女士来迁安市消费者协会城区消协分会办公室投诉称自己10月24日去迁安某汗蒸馆,在汗蒸前,该汗蒸馆服务员推销蜂胶皂,说效果如何如何的好,于是王女士便答应购买。使用后自己以及一同去做汗蒸的二人脸上都不同程度的出现红肿、起疙瘩现象,随后去迁安市人民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为汗蒸时细菌感染,导致脸部生疮,在医院治疗10多天才好,要求该汗蒸馆赔偿医疗费。经城区消协分会工作人员调查和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工作,最终主持双方达成协议:该汗蒸馆一次性赔偿王女士等三人医疗费用、误工费用共3000元,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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