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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参合农民大病报销最高可达40万元

唐山:参合农民大病报销最高可达40万元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2-03-11 07:45:20 2146阅读

  我市新农合再出惠农新政

  参合农民大病报销最高可达40万元

  本报讯(记者倪大辉)记者昨天从全市卫生暨医改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今年将着力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提升群众医疗保障能力,参合农民大病报销最高额将达到40万元。

  据悉,我市将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报销补偿比、报销封顶线。严格在《唐山市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内开展新农合工作,筹资标准要达到300元,报销封顶线要达到10万元,参合率要达到98%以上,均要实现全省最高。

  严格落实创新出台的六条新政策,使我市新农合工作更加人性化、便捷化、公平化。新生儿父母一方参加新农合的,新生儿发生住院费用与父母一方累计计算给予报销。市级专科医院(唐山市精神康复医院、唐山市第八医院、唐山市第九医院、唐山市第四医院、唐山市传染病医院)收费标准执行二级医院标准的报销起付点、比例参照县区级标准执行。各地不得随意增减药品及诊疗项目范围。域外住院患者必须在48小时内开转诊申请(节假日顺延)。在唐山市范围内非本县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按照本县区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比例给予补偿,同时参保人应于入院48小时内(节假日顺延)向本县市区新农合管理机构报告,办理转诊(或备案)手续。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在全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出院即报。对中医医疗卫生机构报免比例上浮2%至3%,对唐山市中医医院报免比例上浮2%。

  全力抓好新农合大病统筹补充基金工作。我市是全省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试点市,市委、市政府已将新农合大病统筹补充基金工作列入2012年为全市人民做的十件实事。新农合大病统筹补充基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其中市县两级财政筹20元,参合农民自筹10元,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加上原有新农合基础报销限额的10万元,农民大病报销额最高可达到40万元。

稿源 唐山晚报 编辑 黄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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