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2012年迁安市“一降四提”的补偿政策让参合农民实惠更多

2012年迁安市“一降四提”的补偿政策让参合农民实惠更多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2-03-08 09:35:05 1189阅读

<strong>     迁安信息港消息</strong> 近日,记者从迁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获悉,《迁安市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已正式出台,其中“一降四提”的补偿调整让我市参合农民实惠更多。 <div> </div> <div>    “一降”:是指降低了省以上定点医院补偿起付点,由4000元下调至2000元。“四提”:一是提高了各级定点医院补偿标准。省以上补偿比由2011年的50%提高至55%,省级由55%提高至60%,市级由55%提高至60%,县级由65%提高至70%,乡级由原来的75%提高到80%。二是提高了封顶线。最高补偿限额由8万元提高到了10万元。三是提高了门诊补偿报销比例。其中,门诊统筹报销补偿比例由去年的50%提高到60%。特殊慢病大额门诊补偿比由55%提高到70%,封顶线由5000元提高到10000元。门诊统筹报销补偿比例由2011年的50%提高到60%,年限额为60元。四是2012年新农合与大病补充补偿合并最高累计补偿额由2011年的38万元提高到了40万元。</div> <div> </div> <div>    据了解,2012年,我市的新农合筹资标准较之2011年也有了两项调整。一是提高了筹资标准。政府再次增加了对新农合的投入,由2011年政府补助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了270元;二是参合农民的缴费标准也相应提高。由每人30元提高到了60元。农民个人缴费部分只占筹资总额的18.2%。</div>
广告

相关推荐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