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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摘得“河北省人居环境奖”

迁安摘得“河北省人居环境奖”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2-02-04 08:37:19 2212阅读

<p>    迁安信息港消息 在2011年底召开的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迁安市荣获“2010-2011年度河北省人居环境奖”称号,成为唐山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级城市,全省仅有迁安和武安2市获此奖项。同时,唐山市荣获“2010—2011年度河北省人居环境进步奖”,唐山市唐河青龙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迁安市黄台山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荣获“2011年河北省人居环境范例奖”。<br />      <br />     据了解,河北省人居环境奖和人居环境进步奖,均为每两年评选一次,人居环境奖综合反映的是城市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的总体成就;人居环境进步奖,则主要反映城市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的各项指标省内领先,且与上年度相比取得明显进步;河北省人居环境范例奖每年评选一次,反映获奖者在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工作中某个方面取得的成就,由省政府授予,授予对象为城市政府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设项目或个人。 <br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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