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消协城区分会成功调解团购汽车纠纷案例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2-02-01 09:08:09 1276阅读 <p> 迁安信息港消息 (通讯员袁媛) 去年12月20日,23名消费者集体来到迁安市消协城区分会投诉称,因某汽贸公司搞促销活动,承诺在本店缴纳1000元订金参加团购并入全险,可享受以最低价6.66万元购买某品牌汽车一辆,并可在三、五天内提车。但当23名消费者到指定地点提车时,销售商却以厂家没货不能提车为由,要求消费者退票并退还原交1000元订金。但事实上是该店一直在销售此款汽车,只不过当日该品牌的汽车开价为7.18万元。</p> <p> 消费者群体投诉案件事关重大,迁安市消协城区分会接到投诉后立即指定专人处理此事。经认真调查,消费者所诉情况属实,该汽贸公司销售经理也承认确有此事,只是由于生产厂家限产,店家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和履行承诺,才出此下策。经消协工作人员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各让一步,消费者以6.88万元提车,共为消费者避免了6.9万元的经济损失。</p> <p> 针对此,唐山市消协特别提示: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经营者只顾追求自身利益,无视法律法规和经济伦理的制约,在生产商品和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违规操作,无视承诺守信的商业道德底线和基本的社会责任,不但会给消费者的财产安全造成实际损害,甚至会引发一些消费群体的不安定因素。经营者按照经济理性的要求,追求利润最大化,本身无可厚非,但是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既要尊重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竞争的规律,又要尊重企业在社会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规律,要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把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权益作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内容。</p> <p> 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也就是说,依法经营,保障消费安全是企业经营者不容推卸的法定责任。唐山市消协希望,在社会方方面面的合力推动下,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将得到进一步增强,各类经营行为将日趋规范,在提供安全放心的商品和服务、赢得消费者信赖的基础上,为自身发展壮大拓展出更为广阔的空间。这样,才会有利于增强消费信心,扩大消费,拉动内需,也有利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和谐社会建设。</p> 广告 相关推荐 占地面积约5533㎡!迁安这处位置将有大变化! 2025/07/09 0评论 900阅读 定了!迁安木厂口镇一村将有新变化! 2025/07/09 0评论 888阅读 涉及15个镇24个村,迁安25人获补助金! 2025/07/09 0评论 873阅读 单招备考班火热开课,五源教育送你上岸福利! 2025/07/11 1076阅读 0评论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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