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设亿元奖补资金扶持现代农业
据迁安信息港通讯员消息
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奖补办法》,决定从今年起,市财政安排亿元专项资金,扶持现代农业发展。力争到2013年全市农业总产值达到6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5万元。
扶持旅游休闲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奖补办法》规定,当年新增基础设施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农业现代示范园区或旅游休闲农业园区,补助投资业主新增投资的10%,每个园区最高补助100万元。
扶持绿道建设与林业发展。由市政府统一供应苗木,栽植基径3至5公分优种果树,占地按每年每亩400元的标准,连补5年。以村为单位,集中连片造林面积50亩以上,给予每亩400元补助。
扶持现代规模农业。《奖补办法》规定,当年新建集中连片50亩以上,单棚占地面积在0.5亩以上,按棚室占地面积,标准化日光温室每平方米补助20元,8米以上标准化冷棚每平方米补助5元。符合国家、省规定标准的设施农业标准园区,奖励50万元,纳入全市统一规划设计实施的特色农业景观项目,每亩补助100元,最高补助20万元。当年新建200头以上规模奶牛养殖场(园区),实际存栏达到80%以上,规模场按实际存栏每头补助500元;养殖园区除按实际存栏每头补助500元外,每个栏位另补助园区业主建场费500元,最高可达50万元。当年新建200头以上肉牛规模养殖场、新建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新建万只以上家禽规模养殖场,实际存栏达到80%以上,按照实际存栏肉牛每头200元、生猪每头50元、家禽每只1元的标准补助建场费。规模养殖场建设100立方米以上沼气池的补助投资额的20%,建设500立方米以上的大型沼气池工程,并联户供气率达到村总户数的30%,补助投资额的30%。
扶持农业重点龙头企业。《奖补办法》规定,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并投产见效的,按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3%补助,每个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年内争创为国家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奖励50万元。年内被树立为本市、唐山市、省级国家典型专业合作社的,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5万元奖励;年内获得唐山市、省级以上先进的各类涉农协会及农产品经纪人,给予协会和个人5000元、1万元的奖励,对专业合作社和示范基地的农产品在年内达到绿色食品标准并获得使用标识的,补助3万元;达到有机食品标准并获得使用标识的,补助5万元;年内创省级名优农产品的,补助2万元。采取合资建厂、合作建厂等形式建设的项目,达产见效的,给予10万元奖励。
扶持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当年集中连片流转100亩以上,流转期限5年以上,用于种植、养殖、农业园区建设,一次性奖励流转出土地的农户每亩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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