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有序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迁安信息港消息 今年以来,迁安市紧紧抓住被确定为15个省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示范点县(市)之一的机遇,按照全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序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截至目前,迁安市1017万元危房补助资金到位,1001户农村贫困家庭住上安全房。
高度重视 精心谋划
对农村危房进行改造,是党和国家关注和改善民生的又一重大决策,关乎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加强对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迁安市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住建局局长为副组长,迁安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负责人和各镇乡行政正职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设立了综合协调、危房鉴定、质量安全监查、建筑节能技术等小组和3部投诉或举报公开电话,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各镇乡也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并设立了26部投诉或举报公开电话,以便广大村民和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出台了《迁安市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迁政办〔2011〕56号文)。《方案》对危改工作的实施步骤、项目审批程序、竣工验收程序、资金补助标准、督导要求等进行了明确。此外,还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各镇乡年度城镇建设与管理考评目标,迁安市政府与各镇乡签定了目标责任状。为增加工作透明度,我市还利用《迁安时讯》、迁安信息港等新闻媒体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相关政策、投诉或举报公开电话适时宣传报道,使之家喻户晓,尽人皆知。
明晰任务 落实责任
通过调查摸底,迁安市共有农村危房3180户,其中:D级危房1590户,C级危房1272户。今年唐山市下达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1000户(其中建筑节能50户)。迁安市根据各镇乡人口总数及危房户摸底情况,将上级分配的1000户改造指标分解到镇乡,由各镇乡分解至所辖相关村。同时,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行政府负责制,按属地管理,建立“市负总体责任,各镇乡负直接责任,村负具体责任”的责任体系。市政府按照省下达的改造资金与任务,负责全市危房改造规划编制、组织业务培训、确定补助标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各镇乡负责辖区危房户确定、补助资金发放、资料建档备案等工作,实行计划、任务、资金、目标、责任“五到位”,即项目工程建设的计划下达到位,任务落实到位,资金拨付到位,目标和责任明确到位;村负责危房户初定、申报材料整理、组织实施危房改造等工作;住建部门负责危房改造的规划设计、危房鉴定、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危房改造用地手续办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其他有关单位按职责搞好配合,形成强大合力,确保11月底完成任务。
周密部署 强力推进
迁安市在此项工作中主要采取了3项措施:一是认真培训。5月18日迁安市召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培训会。会上下发了《2011年迁安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分解表》、《迁安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相关政策》、《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河北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严寒和寒冷地区农村住房节能技术导则(试行)》、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书及各镇乡用户代码表、《河北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申请审批表》、《迁安市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迁安市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迁安市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等,对各镇乡工作人员进行了危房改造培训。二是严格审批。市、镇乡危改办本着生活最困难、住房最危险者优先的原则,严格“农户申请、村级初审、镇(乡)级审查、市级核准”的申请审批办法,按照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顺序,严格审核审批农村危房改造户。特别是村民代表评议、公示等步骤一个不少。在镇乡审查基础上,迁安市危改办由市住建、民政、残联等成员单位抽专人组成核准组逐户进行审核,填写《迁安市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审核表》,符合危改户条件的予以批准建档,并由镇乡与本户签订《迁安市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从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和科学、真实,防止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杨各庄镇还要求在危房农户申请书上必须有村支书、村委会主任、镇包村干部、包片领导签字,把好第一关。我市坚持“一套班子,一个标准,直查到户”的方法,与镇乡共同逐户走访1452户,审定了2011年危房改造户1001户。三是强化督导。除日常电话督导外,6月7日下午还召开了由19个镇乡危改办主任参加的前段危房改造工作调度会,针对危改工作的流程、建档标准、危房等级评定、申请要件审查等进行详细讲解,进一步明确下步工作重点。6月13日至20日又分别在沙河驿镇、上庄乡等镇乡分四片召开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资料评审会,结合审查上报材料对危房改造工作政策、申请审批办法进行了重点解读,使镇乡工作人员都能做到目标明确,操作规范,工作高效。9月29日又召开了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调度会。会上传达了唐山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调度会精神,简要总结了前段进展情况,部署了下步危改工作。特别对纸质档案建立和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及督导落实提出更高要求。
按期验收 足额拨款
迁安市根据施工进度,及时出台了《迁安市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和《迁安市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方案》,确保有章可依。2011年,中央补助标准为平均每户6000元,对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另增2000元;省级补助标准为平均每户800元,对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另增400元;中残联、省级彩票公益金资助金25万元,迁安市补助资金300万元,总计1017万元,补助资金根据翻建新建、修缮加固、危房等级、农户贫困程度等因素统筹发放,调剂使用。《迁安市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的具体标准是: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翻建、新建的每户1.45万元;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修缮加固的视修缮情况予以差异性补助,平均每户8000元,每户最高不超过1万元,其中屋顶整体翻新的1万元,屋顶整装彩钢瓦的最高不超过8000元,其他方式酌减;贫困残疾人家庭修缮加固的每户最高不超过1万元;其他农村贫困户翻建、新建的每户补助1万元;其他农村贫困户修缮加固的视修缮情况予以差异性补助,平均每户5000元,每户最高不超过6000元,其中屋顶整体翻新的6000元,屋顶整装彩钢瓦的最高不超过5500元,其他方式酌减;凡修缮加固的投资不得低于迁安市危改办规定的补助标准金额;建筑节能示范户应是新建、翻建户,每户再增加建筑节能示范专项补助2400元。
在验收方案中对普通危房改造验收内容、建筑节能示范户验收内容、验收标准、资金补助标准及发放、验收方法及步骤等都做了具体规定,以达到分析问题、总结经验、优化措施,确保把这一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真正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同时规定,对验收合格的和已完成主体建设的改造户,按照《迁安市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发放补助资金;对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待验收合格后再予以补助;对经验收合格但未用于人居的、已开工但未完成主体建设的和截至11月30日仍未开工的改造户不予补助。
截至目前,已落实危房改造1001户,其中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共545户;在1001户中,翻建、新建587户,修缮加固414户;全市已竣工850户(其中建筑节能示范户50户),占年任务的85%;累计完成投资3650万元,竣工验收工作已经全面展开,2705人将住进安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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