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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万元危房补助资金让迁安农村1001户贫困家庭住上安全房

1017万元危房补助资金让迁安农村1001户贫困家庭住上安全房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1-12-31 07:27:14 1389阅读

迁安信息港消息     近日,迁安市出台了《迁安市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确定了今年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有力推进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全面竣工。

    今年唐山市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1000户(其中建筑节能50户)。这是本着生活最困难、住房最危险者优先的原则,严格“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镇)级审查、市级核准”的申请审批办法,按照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它贫困户的顺序,严格审核审批确定农村危房改造户,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和科学、真实,防止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2011年,中央补助标准为平均每户 6000 元,对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另增 2000 元;省级补助标准为平均每户 800 元,对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另增 400 元;我市补助资金总额为 300 万元,中残联彩票公益金资助及省级补助25万元,总计1017万元补助资金将根据翻建新建、修缮加固、危房等级、农户贫困程度等因素统筹发放,调剂使用。为此,这市出台的《迁安市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中确定今年农村危房改造的具体补助标准是: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翻建、新建的每户1.45万元;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修缮加固的视修缮情况予以差异性补助,平均每户8000元,每户最高不超过1万元,其中屋顶整体翻新的1万元,屋顶整装彩钢瓦的最高不超过8000元,其它方式酌减;贫困残疾人家庭修缮加固的每户最高不超过1万元;其他农村贫困户翻建、新建的每户补助1万元;其他农村贫困户修缮加固的视修缮情况予以差异性补助,平均每户5000元,每户最高不超过6000元,其中屋顶整体翻新的6000元,屋顶整装彩钢瓦的最高不超过5500元,其它方式酌减;凡修缮加固的投资不得低于市危改办规定的补助标准金额;建筑节能示范户应是新建、翻建户,每户再增加建筑节能示范专项补助2400元。

    同时规定,对验收合格的和已完成主体建设的改造户,按照《迁安市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发放补助资金;对验收不合规的,提出整改意见,待验收合规后再予以补助;对经验收合格但未用于人居的、已开工但未完成主体建设的和截止11月30日仍未开工的改造户不予补助。

    截至目前,已落实危房改造1001户,其中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共545户;在1001户中,翻建、新建587户,修缮加固414户;全市已开工957户,占年任务的95.7%;已竣工850户(其中建筑节能示范户50户),占年任务的85%;累计完成投资3650万元。 
 
 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钱治有 任兴东
 201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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