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集中清理整治教育类无证办学
迁安信息港消息 为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幼儿园管理,依法规范办学行为,保障民办教育机构、教师及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迁安市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11月17日,迁安市教育局召开专门会议,将对全市教育类无证办学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加强领导,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保证此项工作按时完成,取得实效,迁安市专门成立了由市主管领导任组长,教育、公安、卫生、工商等各有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清理整治无证办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次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教育部门将重点检查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对清理整治对象作出整改、撤销等决定,为合格的民办幼儿园办理审批手续。
标本兼治,彻底清理整治教育类无证办学行为。行动中,迁安市教育部门将坚持“属地管理,疏堵结合,分类整治”的原则,以镇乡为单位,强调守土有责,统一部署、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行动,集中时间对无证办学行为和其他安全隐患进行清理整治,为迁安市民办学前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一是对原来领取《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进行重新审核,符合设置条件的,可继续办学;对与审批办证时比达不到设置条件的,督促其整改提高,限期达标;拒不整改提高的,吊销《办学许可证》。二是对经整改提高能够达到办学标准的无证幼儿园,积极引导,促其提高标准,达标后迅速为其办理正规手续,对拒不整改提高或虽经整改仍不达标的无证幼儿园,立即取缔。
搞好服务,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行动中,迁安市教育部门还将加强指导,搞好服务。对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将进一步规范其办学行为;对符合办学条件的幼儿园,先组织人员进行评估,督促其迅速办证;对不符合办学条件但具有整改空间的幼儿园,迅速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同时,做到经常组织民办幼儿园园长学习,加强其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指导民办幼儿园依法办学、诚信办学、规范管理,推动迁安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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