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认定及征缴工作开始
迁安信息港消息:经市地税局与市残联研究决定,联合开展201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认定及征缴工作,年审认定期为4月11日至6月30 日,征缴期为7月。各单位务于规定时间办理年审认定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按没有安排残疾人就业对待,地税机关全额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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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信息港消息:经市地税局与市残联研究决定,联合开展201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认定及征缴工作,年审认定期为4月11日至6月30 日,征缴期为7月。各单位务于规定时间办理年审认定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按没有安排残疾人就业对待,地税机关全额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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