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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向新高度———迁安民政事业跨越式发展纪实

迈向新高度———迁安民政事业跨越式发展纪实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1-12-31 06:56:17 2593阅读


    迁安信息港消息:近年来,迁安市坚持贯彻“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理念,紧紧围绕民政工作中心任务,开拓创新,务实进取,突出重点,狠抓关键,整体推进,迁安市民政工作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初步建成了以社会救助体系、优抚安置体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为主体,以民间组织管理、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建设、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为辅助的全方位、立体式现代民政工作新格局,先后获得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河北省双拥模范城、河北省老龄工作先进市、河北省社区建设先进市、河北省地名设标先进市、唐山市推行树葬工作先进市、河北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等30余项荣誉称号,市民政局连续6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实绩突出单位、文明单位、行风建设优胜单位。

    随着迁安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迁安市不断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近年来,迁安市用于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达1.0495亿元,其中投资1500万元,建成占地15亩、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融养老、医疗、保健为一体的老年综合福利服务中心;投资1330万元,建成占地36亩、建筑面积7140平方米的殡仪服务中心;还按照宾馆化花园式标准,投资7585万元,将19所乡镇敬老院整合为5所社会福利院,整合后的5所敬老院占地200亩,建筑面积43000平方米,共有床位2100张,设有食堂、餐厅、棋牌室、医疗室、健身室、娱乐室、图书室和电梯等,配备了室内户外健身器械。投资80多万元,维修烈士纪念碑15处,新建烈士纪念碑3处。

    围绕着为民解困,迁安市建立了以城乡低保、五保敬老、救灾救济为基础,以住房、医疗、就学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济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全方位立体式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构建和谐融洽的社会环境营造良好氛围。自2004年开始,将城镇低保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56元提高到目前的每人每月285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700元,2008年,迁安市共有城镇低保对象2461户3213人,累计发放低保金674万元,月人均补差169元;农村低保对象2912户8024人,累计发放低保金567万元,月人均补差60元,基本上实现了应保尽保、特困重保、超标退保、阳光施保。根据本市人民生活水平的变化情况,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40元,截至2008年底,迁安市共有五保对象2801人,其中集中五保对象1531人,分散五保对象1270人,2008年累计发放五保供养金425.75万元。出台了《迁安市救灾应急预案》,在迁安市形成覆盖城乡的市、镇乡、村三级救灾应急网络。2008年累计下拨救灾款63万元和价值90余万元的冬救物资,切实保障了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城乡一体化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实施,颁布实施了《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2008年为559户城乡困难群众累计发放医疗救助金182.37万元;筹资15万元,全额资助1万余名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对16名享受本市城乡低保待遇且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殊困难的人员发放救助金16万元。2008年累计拨付福彩助学、危房改造资金、临时救助资金200余万元,确保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

    迁安是革命老区,“民拥军,军爱民,军民团结一家亲”,早已在这片土地上开花结果。近年来,迁安市又结合实际,建立了优抚抚恤补助标准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自然增长机制,2008年再次提高优抚抚恤标准,即建国时期入伍的复员军人每人每年4280元,解放战争时期入伍的复员军人每人每年4340元,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复员军人每人每年4960元,孤老的在各时期的基础上每年增加120元,均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2008年累计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定补款826万元。广泛开展了拥军优属活动,优待义务兵家属610户,发放优待金170.8万元;坚持开展重大节日走访慰问,春节、“八一”、“十一”等重大节日期间先后为7处驻军、1700户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慰问品。2008年,累计发放医疗补助款45万元,修建房屋补助款10万元,临时困难补助25万元,切实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医疗难、生活难问题。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稳步推进。较好地完成了第一至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创造性地实施了三次谈话制度、县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调度例会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和村委干部任职条件,一大批政治素质强、群众威信高的农村优秀分子被推选到村委会领导岗位,使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村书记和村主任一肩挑的比率大于54.7%。《迁安市村民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和《迁安市村民委员会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为指导村委会开展工作、规范农村干部治村行为提供了政策依据。还按照标准化社区建设要求,全面加强城市社区居委会软硬件建设,使100%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用房、服务用房和户外活动场地达到“三个100平方米”的要求。

    迁安市按照“抓管理促服务、抓执法促提高、抓完善促改革”的工作思路,通过开展治理乱葬乱堆坟头、治理装棺再葬、治理丧事大操大办和封建迷信活动,实现了骨灰处理多样化、办理丧事社会化、殡葬管理法制化。特别是自2007年5月1日起,每年由市财政出资200余万元,对迁安市死亡人口火化费用予以减免,极大地减轻了城乡群众的负担。市殡仪服务中心达到了国家二级馆标准。

    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高标准完成城市地名标志设置工作,下发了《关于在迁安市实施地名标志许可证的通知》,地名管理实现了标准化、法制化、规范化、统一化。二是婚姻登记管理规范有序进行。婚姻登记合法率达到100%,投资14万元全面加强婚姻登记处软硬件建设,达到省二星级婚姻登记处标准。三是老龄工作实现新突破。开展“老年维权法制年”活动,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同时出台并实施了《迁安市老年人优待政策》,组建了市、镇(乡)、村三级老年维权网络,并组织农村家庭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农村家庭尊老养老蔚然成风。

    迁安市的民政工作之所以实现跨越式发展,在于有一支高素质的民政队伍。近年来,市民政局以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机关作风“五风”建设为重点,全力打造效率民政。一是开展了“我为民政发展添光彩”献计献策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摒弃经验主义和惯性思维,大力倡导和践行老老实实做人、扎扎实实做事、踏踏实实工作的“三实作风”,时刻保持对组织讲忠心、对事业讲信心、对群众讲爱心的“三种心境”,形成了全员积极参与,争当“满意公仆”的良好风尚。二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该局始终坚持周五学习制度,注重干部职工政策理论及业务技能的培训,敬老院整合后,成立了“鹤童老人护理职业培训学校迁安分校”,聘请专家对五所敬老院和光荣院职工进行了系统培训。三是落实制度,严格督导。在局班子成员中,全面实施了改进工作作风的十项措施,严格实行立体式捆绑责任制、一线工作法、倒排工期法和跟踪督导反馈制度,并实行周工作报告制度,局班子审查,发现问题或苗头性倾向,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四是廉洁自律,公开承诺。局内每位副股级以上干部,对照本职工作制定廉洁自律承诺书,通过面向全系统干部职工宣读承诺、制作公开栏等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五是全力打造服务型机关。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超时默许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严明工作纪律,对各项办事流程以看板的形式向服务对象公开。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服务对象至上”的工作理念,婚姻登记处为方便当事人,将上午工作时间由8:30提前到8:00,每人每天自愿奉献半小时;殡仪服务中心在服务大厅设立丧主休息室,配置饮水机、电风扇等便民设施,还为每位丧主发放征求意见卡,积极征求意见或建议。六是在全系统开展了比工作态度、比工作速度、比工作质量和赛服务效果、赛服务效率、赛服务效益“三比三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民政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在全系统开展了“我骄傲,我是民政人”主题演讲比赛活动,对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激发工作热情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几年来,通过民政系统上上下下的共同努力,迁安市的民政工作从辉煌走向辉煌,然而,迁安民政人眼里总是盯着更高的目标。让我们祝愿他们总能实现自己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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